校园网登录

新闻公告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作者: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在适应未来发展趋势中少走弯路。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基本类型

学生转专业分为三种类型:

(一)因个人兴趣申请转专业,特长生申请转专业

学生考虑个人兴趣或学业状况,具有转入专业相关的基础和培养潜质,转专业后能更好地满足其个性发展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在某专业具有专业特长可申请转专业,由转入专业的院系界定特长生身份。特长生是指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在拟转入专业领域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学生:

(1)获得国家技能竞赛三等奖或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得社会认可的拟转入专业相关技能的等级证书;

(3)获得科技成果;

(4)获得国家专利。

(二)退伍复学后、因创业休学复学后的学生申请转专

学生退伍复学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可优先接收,需提供以法人身份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占用转出专业的名额。

(三)学校因教学改革转专业

根据学校各类教学改革需要,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可由学校统一安排转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大类招生培养分流、订单班(特色班)选拔、专业调整优化、对外交流合作等)。

二、申请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按第一种类型申请转专业: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二)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三)一年级第一学期所获公共基础课学分达到专业所学公共基础课程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

三、申请要求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只能申请转1次专业;

(二)非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后应降级就读;

(三)各班申请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

(四)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以现有编班数不增加并且每班不超过45人为依据;

(五)特殊录取类型学生不能转入统招专业,如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免试生、扩招生、跨大类招生等。

四、基本程序

(一)公布可接收名额。每学期第十七周由各院系汇总本系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名额到教务处,第十八周由教务处公示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名额在学校公告栏,原则上各专业应根据空缺人数足额接收,不能足额接收的应由各院系向教务处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提交申请学生于第十九周向所在院系提交《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转出院系审核学生所在院系汇总学生申请,依据上述转专业类型和要求,在规定的转出名额要求内进行审核推荐,并于第二十周将汇总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各院系申请材料,并向拟转入院系分发学生申请。

(四)转入院系审核。下学期第一周,拟转入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申请情况审批。当申请人数超过专业可接收人数时,由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各院系依据专业情况制定),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接收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第二类转专业类型申请。考核审批工作应在第

一周内完成,各院系须履行接收转入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所上传材料纸质稿由各院系自存备查。

(五)学校院务会审议。经学校院务会审议,对各院系提交的学生转专业考核、认定等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结论。

(六)公示。教务处根据学校院务会出具的会议纪要,将转专业情况在校园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发文及学籍变更。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将转专业情况提交学信网。

(八)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各院系应在转专业结果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安排工作,保证学生顺利完成转专业调整。

五、成绩管理

(一)学生在原专业所学课程已获学分的,若课程内容、学时、学分与转入专业课程基本相同的,直接认定为相应课程学分;

(二)学生在原专业所学课程已获学分的,若课程内容、学时、学分与转入专业课程不一致的,可认定为公共拓展课学分;

(三)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修相应课程,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

(四)各院系按学生转专业最终结果,依据以上规定,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为学生办理学分认定手续。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与原赣职院(2020)34号文件中转专业有冲突条款,以本办法为准。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29日





版权所有: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赣ICP备20002229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0102000115号